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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ange橘子官网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分细则(2022)

作者:夏奎 时间:2022-10-04 点击量:

为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和管理工作,建立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激发研究生学习积极性,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我院研究生教育的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及评选过程

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由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负责。由单位主要负责人(院长或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学位评定分委会成员组成,且成员中至少包含一名研究生代表。在充分听取导师及研究生意见的基础上,分别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时负责本单位有关研究生奖学金的初评、汇总、报审等工作。奖学金评定期间,由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交材料,通过与研究生代表交流,并充分听取导师意见的基础上,保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二、评定范围

(一)我校正式录取的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休学、退学、延期毕业的研究生,档案未调入学校的研究生不计入参评人数,并且不能参评研究生奖学金。

(二)参加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研究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理论,思想品德优良;

2.学习勤奋,第一学年所修课程成绩优良;

3.积极投身科学技术研究,开拓创新,成绩突出;

4.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和集体活动,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5.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6.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报到和注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

1.受到国家和学校行政处分的研究生;

2.经查实有学术不端行为的研究生;

3.学位课有一门不及格的;

4.学费欠缴的;

5.评定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

三、评定方案

(一)研一学生的奖学金评定方案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学生,按照入学考试的初试加上复试的总成绩排名,优先获得一、二等学业奖学金。(不考虑学硕和专硕的区别)

2.调剂入学的学生,按照入学考试的复试成绩排名,获得学业奖学金。若复试成绩同分,则按照复试成绩中的面试成绩、专业成绩、英语成绩的依次比较排序。若以上成绩均同分,则按照初试总成绩、政治成绩、英语成绩(若科目相同)、业务课成绩排序。

(二)研二和研三学生的奖学金评定方案

1. 研二和研三学生奖学金评定根据研究生课程学习、创新能力、社会活动等情况来确定。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研二评分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课程学习

(40分)

学位课程平均成绩(30分)

平均成绩在85分及以上时为满分(30分),在85分以下时,得分=(平均成绩/85)×30

选修课程平均成绩(10分)

平均成绩在85分及以上时为满分(10分),在85分以下时,得分=(平均成绩/85)×10

创新

能力

科研能力和获奖

发表论文:按照附件一校奖励办法执行,奖励分值折算100元为1分。

专利授权:按照附件一校奖励办法执行,奖励分值折算100元为1分。多人合作分值分配见附件二。

课外科技活动获奖或先进荣誉:按照附件一校奖励办法执行,奖励分值折算100元为1分。多人合作分值分配见附件二。取前3名。

社会活动情况

(10分)

分为基础项6分和附加项加分4分封顶

基础项:

1.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校内学术科技讲座、人文讲座

2.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院级以上的文化、体育、艺术以及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校园文化活动;

3.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院级以上各类学术、科技及竞赛活动

4.学校或学院其他规定的各类活动等

基础项每学期必须满足两项以上要求,即可获得基础分6分,如不满足基础项或未完成学校或学院规定活动每次扣0.5分-1分,扣满6分为止。

附加项:

1.研究生干部或其他校内官方认可任职(2分);2.额外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课外活动(包括研究生学术论坛、运动会、文艺晚会和其他活动)等0.1分/次。3.作为研究生代表参加校内外活动获奖,评获奖证书获得相应加分。校级一等0.3分、二等0.25分、三等0.2分,团队获奖依照团队加分规则执行。校外赛事参照赛事成果分类分级目录执行。

研三评分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课程学习

(10分)

选修课程平均成绩(10分)

平均成绩在85分及以上时为满分(10分),在85分以下时,得分=(平均成绩/85)×10

创新能力

科研能力和获奖

发表论文:按照附件一校奖励办法执行,奖励分值折算100元为1分。

专利授权:按照附件一校奖励办法执行,奖励分值折算100元为1分。多人合作分值分配见附件二。

课外科技活动获奖或先进荣誉:按照附件一校奖励办法执行,奖励分值折算100元为1分。多人合作分值分配见附件二。取前3名。

社会活动情况

(10分)

分为基础项6分和附加项加分4分封顶

基础项:

1.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校内学术科技讲座、人文讲座

2.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院级以上的文化、体育、艺术以及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校园文化活动;

3.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院级以上各类学术、科技及竞赛活动

4.学校或学院其他规定的各类活动等

基础项每学期必须满足两项以上要求,即可获得基础分6分,如不满足基础项或未完成学校或学院规定活动每次扣0.5分-1分,扣满6分为止。

附加项:

1.研究生干部或其他校内官方认可任职(2分);2.额外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课外活动(包括研究生学术论坛、运动会、文艺晚会和其他活动)等0.1分/次。3.作为研究生代表参加校内外活动获奖,评获奖证书获得相应加分。校级一等0.3分、二等0.25分、三等0.2分,团队获奖依照团队加分规则执行。校外赛事参照赛事成果分类分级目录执行。3.研究生毕业生本人注册公司,作为公司唯一法人且未处于注销状态,可凭营业执照加0.5分,担任多个公司唯一法人可以累加。

注:(1)、导师团队成员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等同为学生一作。

(2)、软件著作权不属于加分项范畴。

(3)、参加评选的期刊论文以检索报告或出刊刊物为准,课外活动获奖或先进荣誉以网络公示或荣誉证书为准,专利(学生为初始发明人和以武汉纺织大学为第一单位的申请人)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用于参评的材料应于上一年评选材料提交截止日期至本年评选材料提交截止之间获得,同一材料不可重复加分。

(5)、多人合作的奖励分配,原则上由团队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分值分配系数参照如下办法:2人合作:6:4;3人以上合作:排序一50%,排序二以后的平分50%,取前六名。

2.根据学生评分排名和学校分配学院优秀奖学金的名额确定优秀奖学金人选。

3.总分相等的按照科研、竞赛、成绩、社会活动依次得分比较排名。

(三)国家奖学金评定方案

1.评分细则参照研三评分细则执行;

2.按积分排序后向学校推荐。

(四)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研究生,学院将收回该生当年获得的奖学金,并且取消该生下一年奖学金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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